11月8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情况。据介绍,前期,山东省对《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突出知识产权保护,优化了奖项设置,扩大了申报范围,提高了奖励标准。
根据条例,山东省专利奖设山东省专利特别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山东优秀发明家奖。山东省专利特别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从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;山东优秀发明家奖从专利发明人(设计人)中评选产生。
其中,一、二、三等奖奖励金额在原基础上提高近1倍,分别是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;特别奖奖励50万元;新增山东优秀发明家奖励2万元;将获得中国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的项目,纳入奖励范围,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。
山东省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。每届授予特别奖不超过2项、一等奖不超过20项、二等奖不超过30项、三等奖不超过60项,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70%;山东优秀发明家奖按照中央批复数量评选。